《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根据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若涉及债务人财产的特定行为存在不合理情况,管理人有权请求予以撤销,包括无偿转让财产、以不合理价格交易、对无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担保、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以及放弃债权。
法律分析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拓展延伸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流程及财产分配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清算是指在公司终止运营或解散时,对其财产进行处理和分配的程序。清算流程包括以下几个关键步骤:召开清算会议、任命清算组成员、编制清算报告、履行清算义务、审核债权、清偿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报送清算报告等。在清算过程中,财产分配方式主要涉及优先清偿债务、偿付股东权益、偿付普通债权、分配剩余财产等。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清算财产应按照法定顺序进行分配,以确保债权人的权益得到保护,同时合理安排股东的权益。具体的清算流程和财产分配方式应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法律要求进行操作,以保证清算工作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清算财产包括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在清算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规,按照法定顺序进行财产分配,以保护债权人的权益并合理安排股东的权益。清算流程包括召开清算会议、任命清算组成员、编制清算报告、履行清算义务、审核债权、清偿债务、处理剩余财产、报送清算报告等步骤。清算工作应确保合法性和公正性,以保障各方利益的平衡。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条
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