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有限合伙人认缴不实缴是可以的,仍然可以成立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可以与该合伙人约定认缴的期限,若是期限内没有缴足的,则有限合伙人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书面合伙协议;
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