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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续期出现的问题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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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续期问题的解决是:权利人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补缴土地出让金,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房屋可以继续使用,不存在续期问题。

一、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怎么处理

商品房70年产权到期后处理方式如下:

1、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的费用根据当地的具体规定;

2、非住宅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期限届满的,有约定的按约定,无约定的按照法律或行规处理。

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根据规划需要,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的。对业主进行相应补偿,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因为商品房的使用年限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到期,房主需要交钱续用,相反,如果国家不让继续使用,房主同样可以获得拆迁补偿等。

二、40年产权的商住房怎么办

40年产权的商住房四十年后可以申请续期,缴纳土地使用费用后继续使用。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三、商品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土地使用权到期的,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限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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