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汶口镇“幸福教师”艺术团成立
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为了培养我镇教师对艺术的兴趣,展示教师艺术风采,进一步推动繁荣艺术创作,提升教师艺术专业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大汶口镇“幸福教师”艺术团,具体方案如下:
二、艺术团宗旨:
弘扬民族优秀文化,加强与社会文艺界的联系,展示教育、宣传教育,树立教育良好形象,全面提升我镇艺术教育工作水平。
三、艺术团任务:
负责训练、提高艺术团成员的业务水平;推动全镇艺术教育活动的开展;承担教育系统各类重大文艺演出和其他艺术活动;承担全镇音乐教师培训工作;代表教育系统参加相关社会文艺演出和比赛活动。
四、艺术团成员构成及要求
(一)组织机构:
大汶口镇教师艺术团属业余艺术团体,由镇教育指导中心直接管理,并开展各项活动。艺术团设顾问、团长、副团长,秘书团、组建合唱队、声乐队、舞蹈队、器乐队和朗诵队等。
(二)团长、队长职责:
艺术团团长负责组织、指导艺术团开展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包括演出、竞赛、培训和文化交流等)。各下属机构负责人协助团长抓好艺术团自身建设,挖掘并发展新成员,不断提高团队业务素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各专业队由队长负责各队的学习、排练
等常规性工作。
(三)团员要求:
1、吸纳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声乐、器乐、舞蹈、文学艺术特长的教职员工。
2、艺术团成员须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参加培训、排练和演出。
3、艺术团排练和演出时,所在学校要积极支持,妥善安排所任科目的教学时间。
四、团队活动
团队活动时间待定,有重大活动时增加活动及训练时间。活动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大汶口镇教育指导中心
2013.5.31
附:大汶口镇艺术团领导机构设置
名誉总团长:李
名誉副团长:侯张X领赵
总团长:张
副总团长:赵
秘书团:秦
队长:刘XX华新队员:全镇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有声乐、器乐、舞蹈、文学艺术特长的教职员工。
大汶口镇教育指导中心
2013.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