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即使是自愿也构成犯罪。
成年人与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将被认定为性侵犯罪行。受害者如果是女孩,加害者可能会被控以强奸罪;受害者如果是男孩,则可能会被控以猥亵儿童罪。这些罪行的定罪和量刑会严重,刑期的长短会依据情况决定,都会对加害者的自由和未来产生影响。法律对此类行为的打击,目的在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法律权益。
未成年人保的基本原则:
1、未成年人利益优先:在制定和实施涉及未成年人的时,应当优先考虑未成年人的权益;
2、尊重未成年人意愿:在未成年人能够表达自己意愿的情况下,应当尊重其合法意愿;
3、预防为主、保护结合:应当通过教育、预防、干预等措施,防止未成年人受到侵害,并提供必要的保护;
4、家庭责任优先:家庭是未成年人成长的第一环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5、保护责任:应当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制度,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任何成年人与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得到对方同意,都将被定性为性侵犯罪,可能面临强奸或猥亵儿童的指控,且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处,以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法律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